股票配资APP下载_手机股票配资下载_配资公司排名下载

配资公司排名下载你的位置:股票配资APP下载_手机股票配资下载_配资公司排名下载 > 配资公司排名下载 > 实盘配资平台查询 工资支付周期变化不能违反强制性规定

实盘配资平台查询 工资支付周期变化不能违反强制性规定

发布日期:2025-03-12 22:12    点击次数:185

实盘配资平台查询 工资支付周期变化不能违反强制性规定

  摘要:工资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的原则保障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,必须有一定的连续性,能够保障劳动者最基本的生活开销支出。

  小何在一家贸易公司担任销售经理一职。2023年10月,公司经向全体员工征求意见后,发布了新的工资支付制度,其中规定,自2023年11月起,将原先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执行“上发薪”制度改为“下发薪”制度。小何11月份的工资原来应当在当月发放,现在调整到了次月发放。这样一来,使得他在11月份无工资可领,12月份才能领取11月份的工资。

  小何认为,这样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,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他11月份的生活发生困难。于是小何向公司提出希望在11月份先发放一部分当月工资的要求。而公司却认为,公司并未扣减劳动者的工资,也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要求,针对更改工资发放周期的薪酬制度变更履行了民主程序,征求了职工意见,最终还向全体职工公示告知,新的制度不违反法律规定,因此对小何也产生约束效力。小何因与公司无法协商一致,便向所在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部门申请了调解。

  公司的做法,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呢?笔者借本文来聊聊这个问题。

  一、用人单位需按约定日期支付工资报酬。

  从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(劳部发〔1994〕489号)第七条规定来看,工资应当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日期进行支付。这个原则保障了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自由时间安排。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,发放工资一般有几种形式。一是“上发薪”,即用人单位在自然月的当月与劳动者结算劳动报酬;二是“下发薪”,即用人单位在自然月的次月与劳动者结算上一个自然月的劳动报酬;三是“混合发薪”即用人单位在发放不同的工资组成部分时,采用了不同的发薪周期制度。但是,无论哪种,只要是与劳动者协商一致,或通过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,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。

  二、工资支付周期变化不能违反强制性规定。

  在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的基础上,《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》(沪人社综发〔2016〕29号)第六条对企业支付工资的周期有更详细的规定,我们可以看到,工资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的原则保障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,必须有一定的连续性,能够保障劳动者最基本的生活开销支出。无论是“年薪制”劳动者,或是“季薪制”“月薪制”劳动者,考核周期可以自由约定,但每月发放工资不得少于一次。举个例子,如果某单位执行“每两月考核一次,发放一次工资,每次合计发放两个月的工资”,虽然工资金额上并不少发,但实质上侵害了劳动者稳定持续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,也是一种违反“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”规定的行为。

  从本文前述案例来看实盘配资平台查询,用人单位将“上发薪”制度更改为“下发薪”制度,履行了法定程序,本身并不违法。但在转变过程中,造成职工领工资的“真空期”,即11月份无工资可领取,显然违反了“企业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”的规定。因此,用人单位如果更改发薪周期制度,特别是将“上发薪”改变为“下发薪”时,应当避免类似“真空期”的出现,可以通过协商在过渡期内先行发放一部分工资,避免违反工资支付的相关刚性要求。本文前述案件经调解委员会调解,公司最终同意在11月份先向小何等职工发放一部分的工资,以解决职工在工资支付周期转变过渡时期的生活需要。



Powered by 股票配资APP下载_手机股票配资下载_配资公司排名下载 @2013-2022 RSS地图 HTML地图

Copyright Powered by站群系统 © 2009-2029 联华证券 版权所有

top